租金是报价中约定的使用费用;标为可退的押金是单独的资金占用,不能直接当成最终成本。名义总费用等于租金、服务费与其他不可退费用之和;押金的实际退还结果另算。
三个金额不要混用
| 口径 | 算法或定义 | 能回答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名义总费用 | 租金+服务费+其他不可退费用 | 报价中已列出的成本是多少 |
| 全部支付金额 | 名义总费用+押金(全部款项支付后) | 累计需要付出多少钱 |
| 实际净支出 | 实际累计付款-实际收到的退款 | 事情结束后实际留下的支出 |
假设示例:并非市场价格
假设某份报价租金 12,000 元,服务费 600 元,其他不可退费用 400 元,可退押金 2,000 元。名义总费用为 13,000 元,全部支付金额为 15,000 元。若押金足额退回且没有新增费用,实际净支出为 13,000 元;若只退 1,500 元,则为 13,500 元。
首付款不一定等于全部支付金额,分期报价尤其如此。上述数字只用于演示加减法,无报价或成交依据。
“可退”需要满足条件
退款日期、扣款事由与证据都要单独看,详见押金退还条件核对。拿到完整金额后,可使用两份报价对比工具计算;需要比较付款时间安排,阅读分期与一次付款比较。
依据: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· 资料日期 2019-11-29 · 本次核对 2026-09-07。历史示范文本,只用于解释车辆租赁对象及费用分类,不作为现行法律全文或指标出租依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