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者可能处于不同结算口径:付款方支付的总额中可能包含服务费、代收款和押金,车主实收也可能已经扣除约定费用。必须按收款主体和项目拆分,不能把所有差额都认定为中介利润。
假设示例:核对资金流向
| 假设付款项目 | 金额 | 应向谁核对 |
|---|---|---|
| 约定使用费用 | 12,000 元 | 实际接收该款的主体 |
| 独立服务费 | 800 元 | 服务提供方 |
| 可退押金 | 2,000 元 | 实际持有人和返还义务人 |
| 累计付款 | 14,800 元 | 分别与各项凭证核对 |
如果车主收到其中 12,000 元,差额 2,800 元并不全部是利润:示例中含 2,000 元押金和 800 元服务费,而服务费收入也不等于净利润。
对账的四个坐标
- 每一笔金额对应什么项目。
- 谁支付、谁实际收取、谁开具凭据。
- 收款时间是否与同一租期相对应。
- 该笔是收入、代收、暂存还是已经退回。
差额如何进入计算器
按费用性质填写,不按收款人分别重复录入。先确认服务费所含项目,再分开租金与可退押金。如果报价方拒绝拆分,记录“无法核对”,不要据此计算看似精确的利润。
